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8
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
鉴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 国法律合 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鉴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拟担任浦银安 盛盛晖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浦银安盛盛晖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 另有约 定,《浦 银 安盛盛 晖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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