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31 09:25:27 股吧网页版
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867号文准予注册并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有关章节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

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03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9
九、基金的投资......55
十、基金业绩......67
十一、基金的财产......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0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7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1
十七、风险揭示......89

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9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
二十一、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