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3 19:35:02 股吧网页版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证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100指数将于2024年10月28日正式更名为“中证A100指数”。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调整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相应变更基金名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将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100指数”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

二、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变更为“华宝中证A100ETF”,场内简称由“中证100ETF基金”变更为“中证A100ETF基金”,英文简称由“Hwabao 100”变更为“HWABAO CSI A100”。

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名为“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联接 A”变更为“华宝中证A100ETF联接 A”,C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联接 C”变更为“华宝中证A100ETF联接 C”。

更名后,两只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标的指数名称变更不涉及指数编制方法实质性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参见附件。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

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华宝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1、基金名称: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1、基金名称: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全文 数证券投资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

2、标的指数:中证 100 指数 2、标的指数:中证A100指数

三、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三、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资基金由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第一部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 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
分 前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言 注册。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

第九部 一、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