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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0 07:03:27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8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30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8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汇诚养老
目标 日期 2038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01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 19 年 4 月 30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汇诚 养老目标日期 2038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变更注册为本基金,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 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 不以任何方式保证 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 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 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 保本,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 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 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目标日期(即 203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笔份额设定三年最
短持 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请投资者合理 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目标日期(即 203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投
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设计的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但在实际运作过程 中,基金管理人可 能结合经济状况与市场 环境对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进行调整,本基金的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在定期报告中 说明,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

本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港股。

3、本 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除了前述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 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带 来的特殊风险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较大比例投资特定资产的特有风险、遵循既定投资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险、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投资者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各时间段基金实 际资产配置比例可 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 现差异以及下滑曲线可能调整的特殊风险;(3)投资于 Y 类份额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Y 类份额赎回款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户并在未满足条件 前不可领取的风险、基 金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4)目标日期之后基金转型的风险;(5)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 面临的被投资基金 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 金投资业绩表现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 影响投资人资金安 排的风险、投资于非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的双重收费风险、投资 QDII 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被投资基金的相关 政策风险;(6)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7)本基金投资范围包 括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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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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