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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08
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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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5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6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9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3
五、清算与交割....................................................17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8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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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8年
7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123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8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安信证券等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
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含认购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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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
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
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安
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
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
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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