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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6 09:07:09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6

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2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8】248 号文注册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汇率风险、国家/地区市场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全球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有关境外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经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香港、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上限如下:美国为 95%,香港为 95%,欧洲为 50%,日本为 50%,境内市场为 95%,其他
国家或地区为 50%。

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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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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