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18 12:05:15 股吧网页版
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月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0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0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3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5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3
十、 信息披露 24
十一、 基金费用 25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6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27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8
十五、 禁止行为 30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1
十七、 违约责任 33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34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34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34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3 层 1-10 内 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3 层 1-10 内 302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21]2839 号

组织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存续期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