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5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930 号文)和 2017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363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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