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1
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2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6]1556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7年01月09日
至2017年03月3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7年4月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7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0,468,334.6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763.21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00,468,334.63
利息结转的份额763.21
合计200,469,097.8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5,089.1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7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7年4月10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100.03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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