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09:05:27 股吧网页版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关于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
改法律文件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添盈纯债债券”、“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增设金鹰添盈纯债债券的 D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954)
和 E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95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设 D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后,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将按照收费方式及费率结构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四类,各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增设的两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具体如下:

(一) 基本信息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021954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 D 0.30% 0.10% -

021955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 E 0.30% 0.10% 0.30%

(二) 申购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2000 万 0.60%

M≥2000 万 2000 元/笔

(三) 赎回费率

本基金 D 类、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1.50%

Y≥7 日 0 0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D 类、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8月 1日起办理本基金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D 类、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及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