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提高净值估值精度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提高净值估值精度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11,C类基金代码:002712,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6年4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7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6年
11月1日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更科
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自2024年1月22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根据
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
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的调整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调整为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
《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于
公告当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
述相关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22日起生效。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提高净值估值精度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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