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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3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2 只基金增加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自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含)起增加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稳添利基金)的 E 类基金份额和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益丰纯债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并同步开放前述新增份额的申购业务,并对 2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涉及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2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二、稳添利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有关事项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增加E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E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8166),分别计算及公
布基金净值信息。E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3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同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E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0%
7 日≤L<30 日 0.10%
L≥30 日 0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3、E 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E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C 类基金份
额相同。A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E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后续公示的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5、相关业务规则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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