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
三、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2
四、 基金资产保管...... 3
五、 交易安排...... 5
六、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7
七、 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11
八、 基金收益分配...... 11
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12
十、 信息披露...... 12
十一、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14
十二、 基金托管人报告...... 14
十三、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
十四、 基金费用...... 16
十五、 禁止行为...... 17
十六、 违约责任...... 18
十七、 争议的解决...... 19
十八、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9
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 20
二十、 其他事项...... 20
托管协议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及《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博时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资金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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