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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
起增加浙商证券为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 ETF,基金代码:513700)、鹏华中证 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1000ETF 增强,扩位简称:1000ETF 增
强,基金代码:560590)、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简称: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 B,扩位简称:鹏华添利 ETF,基金代码:511820)、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行 FUND,扩位简称:中证银行 ETF,基金代码:
51273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stocke.com.cn、9534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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