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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关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恢复原费率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日起结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额代码:001987)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即自该日起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恢复至0.15%。一、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站 :www.orient-fund.com
2、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5888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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