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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6 07:56:4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6

关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
最后运作日定为2023年7月13日,并将于2023年7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转型升级混合

基金代码:0019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截至2023年7月4日日终, 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
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3年7月13日,自2023年7月1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
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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