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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10 07:30:00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0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86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
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A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862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份额净 1.1002

值(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可供分 17,964,629.06
属分类基金的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0.0500
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500 元,即每份 A 类基金份额发放
红利 0.0050 元。本次分红仅涉及本基金 A 类份额,C 类份额不参与本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3 年 3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按 2023 年 3 月 1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2023
年 3 月 1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发放金额,并于本基金的
开放日办理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3 年 3 月 14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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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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