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天弘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由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重要提示
天弘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78 号)。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正式根据《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天弘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准予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且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 5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上证 180 指数样本。
2、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成交金额进行综合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位的证券组成样本。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1000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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