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5
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3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 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景顺
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5 日证监许可【 2015】 116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
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 六)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
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
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
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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