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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6 07:34:00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
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9日
起调整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
原则,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增加“2、本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进行1次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
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和《天弘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
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4年9月9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

《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六、基金份额类别 六、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 基金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的基本情况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别。

换。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第六部分 基金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

合同当事人及权 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9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86.97亿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第十五部分 基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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