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5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909,以下简称:“本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
金代码:000910,以下简称:“合丰A”;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份额:基金代码:000911,以下简称:“合丰B”)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
12月16日。根据《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以“2年分级运作周期”滚动方式运作,第
一个分级运作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及该对应
日的前后一日均为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不符合此条件,则顺延至符合该条件的首 个工作日)止。因此,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自2014年12月16日开始至
2016年12月20日止。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两个分级运作周期之间设置过渡期,自任一分级 运作周期到期后的第一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的过渡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次过渡期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含)至12月27日(含),2016年
12月28日为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的起始日(如过渡期提前结束,则第二个分级
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则转型后运作起始日等事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基 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份额折算确认、合丰A的申购、赎回以及合丰 B的申购、赎回等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拒绝接受投资人对合丰A、合丰 B的申购申请。如过渡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到期及过渡期操作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到期的相关操作规则
2016年12月20日:第一个运作周期到期日及合丰A、合丰B的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周期内,合丰A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个月开放一次;但在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当日及其前一日,基金管理人不接受
合丰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合丰B在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因此,本基金第
一个运作到期日,即12月20日不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合丰A的前3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合丰A的申购开放
日为同一日,但合丰A的第4个折算基准日与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同一日;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