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18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丰A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发布《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丰A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丰A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现将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合丰A基金份额的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6月16日折算后,合丰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合丰A的折算比例为1.02707397。折算前合丰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284,556.74份,折算后合丰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4,456,441.47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合丰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自2015年6月18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合丰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二、 本次合丰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合丰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合丰A赎回份额为119,430,960.24份。合丰B的份额数为70,008,800.00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合丰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合丰B的份额余额。
对于合丰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合丰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合丰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合丰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合丰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合丰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合丰A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合丰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合丰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合丰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6月15日,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合丰A的有效赎
回申请总份额为119,430,960.24份;2015年6月16日,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合丰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16,468,538.00元。本次合丰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合丰A的份额余额小于7/3倍合丰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已经于2015年6月16日对本次合丰A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于2015年6月17日对本次合丰A的全部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T 2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6月15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合丰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230,933,779.47份,其中,合丰A总份额为160,924,979.47份,合丰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70,008,800.00份,合丰A与合丰B的份额配比相应改变。
三、 风险提示
1、合丰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合丰A年约定收益率(自2015年6月17日起开始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5.4%)并非对该收益率的保证。
在极端情况下,如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合丰A仍有可能获得收益甚至会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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