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2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的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部分业务规则变更的公告
一、业务规则变更情况:
自2015年5月29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中相关公告、业务规则及协议中涉及的快速取现业务垫资方式均由本公司垫资变更为南京银行垫资,同时,垫资款对应的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变更为过户给南京银行。相关情况如下:
1、变更前: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指定平台“鑫元宝”或通过“鑫钱宝”方式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南京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通过南京银行验证后,本公司委托南京银行从本公司在南京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南京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鑫元基金已经垫付的款项。
2、变更后: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指定平台“鑫元宝”或通过“鑫钱宝”方式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南京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南京银行,通过南京银行验证后,由南京银行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南京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南京银行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相关业务规则的变更仅涉及垫资方式的变更,不对投资者目前业务的正常使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本公告未涉及的业务规则以原公告、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文本为准;
3、就本公司与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投资者已与本公司、南京银行签署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开通鑫元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服务协议》、《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服务协议》中涉及相关发生变更的业务规则的条款,自2015年5月29日起以本公告中内容为准,无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投资者于公告后继续使用相关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4、今后本公司与南京银行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及“鑫钱宝”业务如对具体业务规则进行变更,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对投资者业务使用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南京银行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j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6400
2、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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