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1
关于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896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公开募 集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 律法
规以及《 鑫元聚鑫收 益增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鑫元聚鑫收 益增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
恢复相 关业务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
的起始 日及原 恢复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
因说明 恢复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 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 鑫元聚鑫 收益 鑫元聚鑫收
增强 A 增强 C 益增强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96 000897 017584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转 是 是 是
换转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
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xyamc.com 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