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3年7月1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根据《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2,966,790.16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1,365,872.99份)的52.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2,966,790.16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
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7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23年8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修改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前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获《关于准予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8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二)变更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修订后的《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本基金将安排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的变更选择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此期间内,如国家在目前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临时增加休息日的,则变更选择期顺延),变更选择期期间,办理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变更前可选择赎回,不受《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期、开放期的限制。变更选择期期间赎回的,变更选择期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