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通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通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
自2023年8月21日起新增委托海通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
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通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是否开通定投 是否开通转换业 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业务 务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
501225 景顺长城全球半导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开通 不开通 是
金(QDII-LOF)场外A类人民币份额
016668 景顺长城全球半导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开通 不开通 不适用
金(QDII-LOF)场外C类人民币份额
000701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不适用
000707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B 不开通 开通 不适用
004476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是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海通证券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
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
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
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
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
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
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
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
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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