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3 08:33:24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3日

一、公告内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济安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上述销售机构

将自2024年8月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

1.自2024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济安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新华中债

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973)的开户、

申购、赎回等业务。

2.自2024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本公司下列产品的开

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73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695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4150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584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158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

理规则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

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