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E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
2023年7月7日起,在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E类基金份额在新增份额当日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一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D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E
基金代码 000578 000579 017583 018849
2、新增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天 0%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E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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