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决定自2024年7月9日起,
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信息。 针对上述事宜, 我公司对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2024年7月9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852),本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
N ≥ 7日 0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三、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对于E类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高于10元人民币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
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
元人民币。 转换转入及定投的起点设置与申购相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
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转换转出下限设置与赎回相同。
四、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我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
我公司网站查询。 我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