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10 09:21:27 股吧网页版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0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含)招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2月10日起(含),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业务,并在下述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如有)等业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331/C类:000332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网址:http://www.bobbns.com

三、

1、具体(认)申购业务规则、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