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
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
回、转换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具
体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152
2 大成景轩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49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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