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降低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二、降低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4%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
三、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修订。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修订。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4%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变更,《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如下:
1、对《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之“(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修订。
原表述为: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对《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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