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8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 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现发布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赎回选择期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约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止。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
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2、赎回的原则
(1)新双盈 A 和新双盈 B 均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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