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结束产假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结束产假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刘怡敏女士已结束产假,自2022年3月14日开始恢复履行
基金经理职务。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刘
怡敏女士单独管理,不再由王莉女士代为管理;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刘怡敏女士与该基金另外两名基金经理赵晓东
先生和刘晓女士共同管理,不再由王莉女士与赵晓东先生和刘晓女士共同
管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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