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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0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严格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客观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差异性原则,
积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起调整个别基金产品风险等
级并更新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清单。
本公司提供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五个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请见附件。
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划分保有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
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
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归属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
附件: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一览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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