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11 07:21:11 股吧网页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
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针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8年9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太平洋证券为代销机构。即日起,投资者可在太平洋证券办理开户业务和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太平洋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8年9月11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太平洋证券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太平洋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4折优惠,折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开通定投业务及定投费率优惠

自2018年9月11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太平洋证券公告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太平洋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太平洋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4折优惠,折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四、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9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太平洋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太平洋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太平洋证券的规定。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太平洋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太平洋证券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7

公司网址:www.tpyzq.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