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17:09: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银河员工因推介不当遭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石敏因在中国银河(601881)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使用不恰当言辞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石敏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石敏如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措施将继续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