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经查,李志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为获取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贷款、租赁商铺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志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银行招股说明书显示,李志明具有3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湖北银行等银行。李志明于2017年底加入贵州银行,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作为该行党委书记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自2018年4月起担任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1月,贵州银行发布公告称,因贵州省政府工作安排,李志明申请辞去贵州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等一切职务。在李志明担任贵州银行董事长期间,贵州银行在2019年底在港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