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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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HANGZHOU TIGERMED CONSULTING CO., LTD.
杭 州 泰 格 醫 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3347)
海 外 監 管 公 告
本 公 告 乃 杭 州 泰 格 醫 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13.10B條 而 作 出。
茲 載 列 本 公 司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 公 告 如 下,僅 供 參 閱。
承 董 事 會 命
杭 州 泰 格 醫 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葉 小 平
香 港,2026年10月21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葉 小 平 博 士、曹 曉 春 女 士 及 聞 增 玉 先 生;職
工 董 事 為 吳 灝 先 生;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袁 華 剛 先 生、劉 毓 文 女 士 及
蕭 耀 熙 先 生。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6)060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3,655,2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42%。本
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 191,146,104.89 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1,026,050 股变更为 857,370,85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60%,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4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37%,占公司A股总股本比例为1.3219%,最高成交价为6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116,483.3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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