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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2 21:01:50 股吧网页版
5家股份行补发2023薪酬,民生平安多名高管实薪超五百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兰兰

  2024年底,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和浙商银行等多家A股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发布了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的补发情况。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5家股份行中,平安银行补发最多,共计1497.51万元,其中该行董事、副行长杨志群补发269.95万元,原董事、原行长胡跃飞补发246.87万元。浙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也有高管薪酬补发额超200万元。

  如果加上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已经领取的薪酬情况,则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均有高管实际年薪超过500万元。

  另外,在监管要求下,近两年,商业银行纷纷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光大银行就表示,对一高管2023年度薪酬作相应扣回调整。

  多位股份行高管补发薪酬超200万

  根据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据此,商业银行纷纷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采取延期支付管理,即将高管的一部分薪酬延迟一定时间再支付。

  近期,上市银行密集披露高管2023年度薪酬的补发情况。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5家已披露的股份制银行中,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补发总额最高,分别为1497.51万元、1472.98万元。

  其中,平安银行披露了6位在任董监高和3位离任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平均每人补发薪酬166.39万元。有两位补发薪酬超过200万元,分别是该行董事、副行长杨志群(补发269.95万元)和原董事、原行长胡跃飞(补发246.87万元)。另外,该行董事、副行长、首席财务官项有志补发196.28万元,也接近200万元。

  如果算上2023年年报中公布的已经领取的薪酬,则杨志群、胡跃飞和项有志2023年实际税前薪酬分别达到557.96万元、562.28万元和498.1万元。

  另外,平安银行原董事、原副行长郭世邦虽然薪酬补发额不及上述三位,但是其2023年已经领取薪酬为393.16万元,二者相加,实际税前薪酬也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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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

  民生银行公布了7位在任董监高和5位离任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平均每人补发122.75万元,其中补发额最高的是该行董事长、执行董事高迎欣,补发额214.21万元。此外,民生银行原副董事长、原执行董事、原行长郑万春补发196.98万元。

  而民生银行2023年年报显示,高迎欣和郑万春报告期内税前薪酬总额分别为373.52万元、332.64万元。如果加上补发的,则高迎欣和郑万春2023年实际税前薪酬分别为587.73万元、529.62万元。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与2022年实际税前薪酬615.38万相比,高迎欣2023年实际税前薪酬下降了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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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

  浙商银行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额共计641.67万元,其中,该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骆峰补发201.87万元,副行长景峰和执行董事、副行长陈海强分别补发192.84万元和183.81万元。

  如果算上2023年年报里公布的已经领取的薪酬,则陈海强、景峰和骆峰2023年实际税前薪酬分别达到374.96万元、383.99万元和393.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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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银行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

  光大银行5名董监高获补发共计285.77万元,补发额从6.45万元到81.24万元不等。兴业银行也公布了原职工监事赖富荣和原董事会秘书华兵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两人补发额分别为148.8万元和1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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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银行董监高2023年度税前薪酬补发情况。

  光大银行原纪委书记薪酬被扣回

  也不是公示的所有高管都获得薪酬补发。光大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该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董铁峰2023年度薪酬作相应扣回调整,但未公布具体的扣回额度。

  光大银行2023年报显示,董铁峰2023年从光大银行领取的税前薪酬为169.50万元。2024年3月5日,因工作调整,董铁峰不再担任该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职务。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提出,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

  实际上,对员工薪酬作追索扣回调整并不罕见。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少银行都建立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比如,兴业银行2023年制定了《兴业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而招商银行2023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达4415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4329万元。华夏银行年报也显示,2023年公司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员工820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额1558.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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