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不再局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请问这个取消了执行董事吗?降职就是降职,到底茶粉都是什么学历,这个都不懂吗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