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6 16:27:00 股吧网页版
同程旅行回应“订后即焚”:设计初衷为保护隐私 将考虑是否优化该功能
来源:红星资本局

K图 00780_0

  红星资本局10月26日消息,日前,“酒店订单订后即焚功能引争议”话题登上热搜。据了解,用同程旅行小程序订酒店时,有一个“订后即焚”的选项,使用该功能可使“住后订单自动删除,保护隐私不被泄露”,此功能引起网友热议。

  10月26日,同程旅行回应红星资本局称,该功能设计初衷是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对于网友的疑虑,将考虑是否要优化该功能。

  有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此功能虽可避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但却在消费者维权时增加了困难,消费者在勾选此功能时应先保留相关证据。

  酒店订单“订后即焚”功能引争议

  同程旅行小程序显示,“订后即焚”属于自选服务,用户选择后,订单将会在用户成功入住酒店后次日12点自动删除,届时用户将无法查看订单的预订记录;支付完成后,入住前订单的最新状态只能在订单详情页查看,不再发送微信和短信通知;含保险的订单需在入住次日12点前申请理赔;企业会员返现订单删除后,将无法在订单详情页领取返现。

4300190781df9d0039b592e880ca6f0.jpg

(截图自同程旅行小程序)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该服务仅开放在同程旅行微信小程序上使用,其App上无法使用。

  对于该功能,一些消费者产生质疑。广东的唐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如果选择该功能后与酒店出现消费纠纷,查不到订单记录该怎么办呢?唐先生还提到,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应该是平台本身就该负的责任,“如果不选这个功能就不能保证我的隐私不被泄露吗?”

  另一位消费者告诉红星资本局:“删除与否是消费者自己的权利,但如果夫妻一方想知道另一方的轨迹和行踪,订单删除后就无法知道,所以这方面就会引起争议。”

  对此,同程旅行回应红星资本局称,该功能设计初衷是为了保护用户隐私,用户可自行选择开启或关闭,如后续与酒店有订单纠纷,用户手机上虽无订单显示,平台后台仍留存数据可协助处理。对于网友的其他疑虑,同程旅行表示将把相关问题反馈给业务部门,看是否要优化该功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除同程旅行外,也有其他OTA平台也设置了类似的功能,如去哪儿网的“无痕预订”功能。去哪儿App显示,用户选择该功能后,订单将被自动隐藏,支付成功后订单状态也不再推送。

  不过,消费者可以找回订单。在使用该功能时,消费者需自行设置“隐藏订单密码”,之后可通过该密码找回订单;离开订单页后,系统将再次隐藏该订单;若输入密码错误,系统统一提示无隐藏订单;若忘记密码,将无法继续查询或使用该订单,去哪儿网不提供找回服务。

0195a55d36ec75cb737b9feb8bbcd7d.jpg

(截图自去哪儿App)

  律师:消费者勾选前应保留相关证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红星资本局,“订后即焚”功能其本质是自动删除,让软件中订单痕迹消失,其优势在于可以有效避免用户被非法分子提取个人信息,其弊端在于订单属于用户与平台、服务方建立合同关系的重要凭证,一旦删除,维权证据丢失,处理纠纷时将面临困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称,在当下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的背景下,“订后即焚”为注重隐私保护的用户提供了一种选择,可以避免信息被不必要的人知晓。但是另一方面,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难以直接通过手机端的订单信息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良善表示,虽然用户可以向同程旅行后台提取数据,要求提供有关信息作为证据,但后台的配合义务、响应时间以及证明如何开具,都成为用户维权环节的关键,这提醒用户在订单未删除之前便要截屏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

  付建则称,除了及时联系平台客服,要求提供订单相关信息来支持维权,消费者也要留存好发票、入住凭证、与商家协商的录音等证据,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付建还提到,若平台不愿意提供订单的相关信息,用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对于用户勾选“订后即焚”后,平台仍保留数据的问题,付建称,从目前来看,平台保留后台数据用于协助处理纠纷等情况是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平台有责任保存一定期限内的交易记录,以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不过,付建强调平台应当采取合理技术手段维护数据信息储存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经过合理期限后应当及时销毁,不得将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订后即焚’也要保障合理性,比如提供恢复功能、查阅功能,保证用户维权需求;对于一些附属义务,也可以设置提醒功能,如用户购买相关保险服务,平台应及时通知用户行使理赔权,并配合操作。”赵良善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