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09:49:43 股吧网页版
支持范围扩大 多地发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4年,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相继发布,拉动家电、汽车等消费品换新热潮,市场消费潜力得到释放。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5年将扩大“两新”政策支持范围。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政策支持范围扩大,今年各地将继续发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多地延续以旧换新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年底以来,河北、湖南、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四川等多地已宣布2025年将延续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加大补贴力度。

  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表示,上海市2025年将继续开展汽车、家电、家居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对2024年已纳入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8大类家电产品,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电商平台均可按2024年标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同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表示,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继续实施家电、家装家居补贴以及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5年1月3日,广东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跨年度衔接开展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公告,对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的跨年度衔接政策进行公告。

  同日,北京市商务局也表示2025年将继续实施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政策,并公布了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和家电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

  河北省商务厅表示,河北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跨年度接续实施,实现“迎新不断档、换新不止步”。在河北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前的政策衔接期内,汽车、家装、电动自行车三个品类补贴范围延续2024年河北省已经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家电品类补贴范围为商务部规定的8类家电产品。

  推动企业业绩增长

  2024年以旧换新政策公布后,多家相关企业表示以旧换新政策推动业绩增长明显,并表示将继续投入力量,响应以旧换新政策。

  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19日,逾3330万消费者借此政策购买了超5210万台新家电,家装厨卫“焕新”产品销量也突破5300万件。

  美的集团在分析师会议上提到,受益于以旧换新政策,美的集团积极响应,助力用户焕新体验,2024年“双十一”期间,以旧换新产生的零售额超百亿元,旗下两个高端品牌COLMO和东芝的零售额同比增长均超100%。

  2024年4月,美的集团宣布拟投入80亿元大力推动全品牌、全品类产品的以旧换新和设备更新,包括全屋家电产品及暖通、电梯、机器人、医疗器械等工程设备。

  2024年,长虹美菱提出“以旧换新美菱鲜行”“家家补计划”“村村换工程”“衣锦归年货节”等活动,全面推进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格力电器投入30亿元资金,响应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政策。海尔智家也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加码,以“国补+企补,补贴不封顶”全面推动以旧换新。

  2025年1月3日,海信家电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多地已启动2025年家居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公司将充分整合全国海信专卖店等渠道网络和服务工程师资源,积极参与到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

  “两新”政策加力扩围

  袁达表示,2025年将扩大“两新”政策支持范围,将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补贴;提升标准,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完善机制,进一步简化设备更新审批流程,提高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的便利度。

  此前,贵州、江苏等地已将以旧换新政策扩容到了3C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在政策刺激下,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提升,带动了消费电子市场销量增长。

  研究机构IDC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将达到2.89亿台,同比增长1.6%。

  IDC中国研究经理郭天翔指出,随着多项政策的推出,市场信心和活力明显增强,有望进一步刺激消费,进而对手机市场的稳定表现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近日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已经率先推出了“国补”活动专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两新”政策加力扩围叠加新年消费热潮,不少消费者都会考虑换新的数码装备,高性价比的笔记本电脑、新款手机的销售量出现明显增长,商品销量在“国补”专区居前。

  业内人士认为,补贴品类“扩围”有望进一步刺激消费换新需求,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预计手机等品类销售增速或受到提振。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