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此次拟通过特别分红的方式提前部分实施 2024 年年度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225,621.06 元(未
经审计)。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64,562,312.26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1,901,073,70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份 26,128,6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874,945,1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金额为 37,498,902.02 元。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特别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度-2024 年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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