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2)回购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55 元/股(含 9.55 元/股,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17 万股,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35 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和 0.7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5)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
盈康”)增持计划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海盈康拟于承诺期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0 万元。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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