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1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同
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
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3007 *ST 花王 A 股 停牌 2025/1/13 全天 2025/1/13 2025/1/14
●停牌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 ST 花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类型: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花王”变更为“ST 花王”
(三)股票代码:603007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1 月 14 日。公
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开市起复
牌。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 11 破 1 号之二《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
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
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关于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被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31.46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
用于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资金 9,598.96 万元,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解决,公司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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