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获得金融机构回购贷款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3元/股(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积极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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