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一定期限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许冉女士及其母亲王霞女士出具的《关于一定 期限不减持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因
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享年 61 岁。
许刚先生生前持有公司股份 626,515,96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6.25%,
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市静安公证处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出
具的证书编号为(2024)沪静证字第 1214 号、2024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证书编
号为(2024)沪静证字第 1216 号《公证书》,许刚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 626,515,969 股股份,由其女儿许冉女士继承 5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5%,其 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 126,515,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鉴于未 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系未成年人,其母亲王霞女士系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法定监护 人,故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因法定继承取得的上述公司股份所对应的一切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上述权利均 依法由王霞女士代为行使,并登记在王霞女士名下。
王霞女士作为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的法定监护人,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 生行使权利的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 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至此,许冉女士
合计持有公司626,515,969 股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25%, 许冉女士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许刚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许刚
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后,许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5%。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管理)持有公司股份 126,515,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8 月 6 日、2024 年 8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许冉女士、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管理)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许冉 副董事长 500,000,000 20.95
王霞 无 126,515,969 5.30
(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管理)
合计 626,515,969 26.25
注:1、许冉女士持有的股份其中 375,000,000 股为高管锁定股,125,000,000 股为
无限售流通股。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管理)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许刚先生生前持有的股份由其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 126,515,969 股,鉴于许某某先生未成年,由王霞女士代为管理。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 126,515,969 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 2028 年 10 月23 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
二、承诺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许冉女士、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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