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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23:51:28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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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02:21:4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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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交易一直是监管“探照灯”聚焦的重点领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放手一搏”炒自家股票,莫高股份董事长杜广真最终遭到监管部门严厉处罚。

  莫高股份1月5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长杜广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青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自家股票,杜广真被没收违法所得19.9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杜广真此次内幕交易与莫高股份此前筹划收购皓天科技51%股权一事有关。经查明,2024年8月29日,莫高股份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及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皓天科技51%的股权。

  监管部门认为,莫高股份进行并购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4月22日,公开于2024年8月29日。杜广真作为莫高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程参与莫高股份并购重组事项,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杜广真使用“范某村”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莫高股份”14.65万股,成交金额约68.95万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和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莫高股份”14.65万股,卖出金额约88.98万元,经计算,获利约19.94万元。

  经查明,“范某村”账户正是由杜广真控制使用,前述交易由杜广真决策操作,下单电脑的IP地址、MAC地址与杜广真本人电脑相关信息一致,下单手机号码由杜广真控制使用。

  对此,青海证监局认为,杜广真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没收杜广真违法所得19.9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杜广真于2022年7月29日当选莫高股份董事长,此前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需要指出的是,在杜广真接任董事长时,莫高股份的生产经营就已出现困难,在其掌管公司后,这一局面并未得到改善。

  具体来看,莫高股份主业较为分散,涉及葡萄酒、降解材料、医药三个行业。尽管涉猎广泛,但各板块业绩表现并不理想。财务数据显示,莫高股份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9870万元、-1.11亿元和-414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莫高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净利润为-2724万元。

  在业绩持续承压的背景下,莫高股份试图通过并购重组谋求自救。回溯来看,莫高股份2024年8月28日晚公告,筹划以支付现金及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生物医药功能分子开发企业皓天科技51%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莫高股份2024年8月28日当天“提前”涨停,随后股价更是一路飙涨。然而好景不长,在披露重组计划近两个月后,莫高股份在2024年10月25日晚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据记者统计,莫高股份股价在2024年8月28日至10月25日累计涨幅达到87.87%。

  对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监管部门“罚单”一事,莫高股份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杜广真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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