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1 09:24:0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福建
国央企管理层必须硬性规定从薪资中提取百分之二十购买本公司股票,与企业深度捆绑,荣
国央企管理层必须硬性规定从薪资中提取百分之二十购买本公司股票,与企业深度捆绑,荣辱与共,直至离开公司,如有违法乱纪直接没收股份,这样才能取得广大股民信任!
发表于 2025-01-01 08:56:29
来源:证券时报

  有着“国家队”之称的中央汇金,迎来新任董事长!

  2024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发布人事任免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张青松担任公司董事长,彭纯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中央汇金官网资料显示,张青松,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监、金融市场总部总监(证券投资)、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香港交易中心(香港分行)总经理、新加坡分行总经理、支付清算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兼任中央汇金公司董事长。

  2024年11月26日,中投公司网站显示,国务院决定:任命张青松为中投公司董事长,免去彭纯的中投公司董事长职务。

  在张青松出任中央汇金董事长之前,中央汇金还在去年9月底迎来了一波人事变动。

  2024年9月30日,中央汇金官网人事任免信息显示,经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廖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沈如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徐志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

  经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加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聘任廖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沈如军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志斌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胡浩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监事长职务,崔光庆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监事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中央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初,中央汇金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充分认可当前A股市场配置价值,已于近日扩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增持范围,并将持续加大增持力度、扩大增持规模,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二季度、三季度,中央汇金持续出手增持ETF,截至当年9月末,中央汇金投资及中央汇金资产等“国家队”合计持有的主流股票ETF市值超9400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